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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民政局六举措做好2018年扶贫攻坚社会兜底保障工作
2017-12-26 09:30 辉一潢 隆阳区民政局   (点击: )

为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扶贫攻坚社会兜底工作,隆阳区民政局六举措切实做好2018年扶贫攻坚社会兜底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与农村低保资金监管。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及民政助理员培训会议,将政策变动及时布置安排到位;通过微信、QQ、门户网站及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手段,将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建立隆阳区民政局领导分片挂钩乡镇(街道)制度,局班子成员分别挂钩各乡镇(街道),每个季度随机抽查100户低保对象,督促检查对象是否精准,资金是否发放到位,切实将每个乡镇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细化符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标准条件。继续采取低保动态调整保障一批、特困供养保障一批、医疗救助解困一批、临时救助帮扶一批、财政兜底保障一批等措施,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社会救助兜低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工作目标。  

三是精准确定保障对象。积极与扶贫、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认定工作的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依托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尽快实现民政与扶贫、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核查效率和精准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按照农村低保制度动态管理要求,对保障对象分别按照半年或季度进行复核复审,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或按照程序予以退出。及时与扶贫部门共同做好各类对象的核查,对已脱贫的低保对象按照程序审定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未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社会兜底救助范围给予保障。  

五是多方筹集资金保障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的住房安全。通过整合各部门资金以及对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房扶持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摸清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住房状况,有计划、分步骤的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建设,通过政府出资来解决这部分最困难、最需要政府帮助的弱势群体住房保障问题,让他们能够住上稳固安全的住房,与其他贫困户共同脱贫。  

六是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一站式结算到90%,有效解决好贫困人口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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